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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启东市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 2020年12月25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启东市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定价行为,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促进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和《政府定价目录》、《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796号)等规定,我委拟定了启东市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启东市行政中心543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电子邮箱:qdsfgwjgglk@163.com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380799043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关于制定启东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标准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的政策要求和《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6号)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现制定了启东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标准。

一、配气价格制定原则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准许总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

准许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成本监审核定。其中,运行维护费指维持配气管网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税费依据国家现行税法相关规定确定。

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如管网投资、调压储配站供气设施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校核调整。

二、配气成本审核情况

我市现有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三家燃气企业。现选取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审核数据作为本次测算配气价格依据。

经审核,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配气价格定价单位成本为0.5595元/立方米,单位有效资产为3.8286元/立方米,单位税费为0.0829元/立方米。

三、配气价格测算情况

(一)配气价格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组成

1.单位准许成本:0.5595元/立方米。

2.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有效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营运资本。

准许收益率:通州区按照最高7%测算,我市参照南通市区、海门区、如东、如皋按照5%测算。

单位准许收益=有效资产/配气量*准许收益率=单位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3.8286*5%=0.1914元/立方米。

3.单位税费:天然气增值税按照9%计算,包括各项附加等单位税费0.0829元/立方米。

(二)配气价格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配气价格为0.83元/立方米。


  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启东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意见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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