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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网络征求意见

  • 征集时间:

    2020年09月22日 - 2020年09月25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网络征求意见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南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通医保发〔2020〕77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定了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现向全体市民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二、意见要求: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征集方式:①可将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ibaoju@qidong.gov.cn;②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启东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启东市民胜南路公共卫生中心十楼启东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附件: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公示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公示.pdf


征求稿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南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通医保发〔2020〕77号),我市拟定了2021年度启东市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和全额资助参保对象。2021年,我市筹资标准和南通一致,根据《启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启政规〔2018〕8号)文件精神,免缴对象在南通九类对象的基础上增加三类。具体为:具有本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党员、90岁以上老年人和经卫健委认定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三类对象。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三、意见要求: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四、征集方式:①可将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ibaoju@qidong.gov.cn;②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启东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启东市民胜南路公共卫生中心十楼启东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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