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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启东市停车位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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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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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为推进启东市公共停车场市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有偿使用和有效管理,建立公共停车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停车“一张网”和“集约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启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启政规〔20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启东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启东市停车位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反馈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
联系电话:0513-83252263
电子邮箱:13912227112@qidong.gov.cn
通信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428号
邮政编码:226200
启东市停车位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推进启东市公共停车场市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有偿使用和有效管理,建立公共停车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停车“一张网”和“集约化”管理。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启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启政规〔20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说明 《启东市停车位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明确项目名称,二是明确项目实施机构,三是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四是明确实施步骤,五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六是明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