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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对《启东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 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0年04月24日 - 2020年04月30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启东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 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1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启东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现向全体市民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二、意见要求: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征集方式:1.可将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iansheju@qidong.gov.cn;2.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启东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我市私家车拥有量也迅速增加,小区业主对地下停车位的需求也在持续增长。而目前有关地下停车位的销售、租赁、使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还相对欠缺,在实践中,有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违规销售地下车位,有的对车位只售不租,有的违规销售人防车位,有的将地下车位与住房捆绑销售,近年来已发生多个新建或已建小区发生有关地下停车位的信访,主要集中在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销售定价、只售不租、高价租售等问题上,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给住宅区地下车位管理提供法规依据,有必要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有关内容说明 本管理规定共分六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1-4条,主要为制定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定义、部门职责;第二章规划、建设和验收5-12条,主要为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验收要求;第三章销售和租赁13-19条,主要为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租售管理规定;第四章使用管理20-25条;第五章权属登记26-33条;第六章监督管理34-37条。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6、《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11号) 7、《南通市地下空间建筑物权属登记的暂行规定》(通房发〔2008〕132号) 8、《海门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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