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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江苏省吕四港镇内鹤南路、鹤飞路、鹤港路等7条道路命名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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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0年05月29日 - 202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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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启东市民政局
关于征求江苏省吕四港镇内鹤南路、鹤飞路、鹤港路等7条道路命名意见公告
为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根据《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启东市地名管理办法》,现对江苏省吕四港镇内鹤南路、鹤飞路、鹤港路等7条道路命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4日。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欢迎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详见附件)
联系科室:启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83215871
启东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8日
征求稿说明
根据《启东市地名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第九条 市区道路的命名、更名,按照道路建设职责划分,由相关部门向市民政部门申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市地名委员会讨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其他城镇路、街的命名、更名,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向市民政部门申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巷(里、弄、坊)的命名、更名由相关部门或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向市民政部门申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审批。 所以对道路的命名进行相应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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