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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 “灰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 2022年10月23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 “灰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农办机〔2021〕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发展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3246727

电子邮箱:94519245@qq.com

附件:《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农办机〔2021〕12号)自2021年12月9日开始施行,要求加强农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并推广实施农机安全“黑名单”制度。将农机安全失信行为与财政补贴项目和公共服务支持政策等挂钩,其农机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之前不予支持,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一体化发展,切实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修订)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3年9月27日制订)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办机〔2022〕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7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农办机〔2021〕12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提高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个人农机安全隐患整改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水平,我市《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将农机补贴等政策与农机安全生产挂钩,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增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个人消除农机安全隐患的主动性,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灰黑名单”的认定方法。其中按“灰名单”与“黑名单”分别提出认定细则。二是规定“灰黑名单”的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灰名单”的设立、“由灰转黑”的条件、“灰黑名单”异议申请方式等。 四、《办法》的起草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8月起草了《启东市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草拟稿),参考了其他县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合理性、廉洁性开展了评估论证。现将征求意见稿发往各部门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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