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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启东苏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0年08月18日 - 2020年08月25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启东苏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收费行为,促进我市生猪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成本调查,拟定了启东苏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收费标准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启东市行政中心543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传真:83350609

电子邮箱: qdfgwjgglk@163.com

联系电话:80799043

附件:启东苏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收费标准方案

启东苏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收费标准方案

一、屠宰服务中心概况

启东苏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启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3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龚人,公司住所:启东市吕四港镇锡康村,吕四屠宰服务中心由其投资建设并经营,总投资约2516万元。

二、建议方案

根据成本调查情况,参照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综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如下收费标准(试行):

1.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为45元/头。排酸费用5元/头(自愿原则)。

2.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包括存栏(24小时)、过磅、清洗、消毒、屠宰、检验、发货等费用。生猪存栏超过24小时的其保管饲养服务费,由屠宰企业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3.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屠宰企业除按规定收取屠宰服务费外,不得自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应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妥善协商处理与代宰户之间的收费争议。

4.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将屠宰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后试行。《关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启价费〔2013〕58号)同时废止。若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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