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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修订说明(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 2023年03月26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修订说明(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启政规〔2020〕9号)文件自2020年9月实施以来,对解决征地保障过程中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个别事项未予明确,须进行修订完善。现将《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修订说明(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欢迎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3月26日。意见反馈单位: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3-83317429,联系地址: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南三楼329室。

附件:《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修订说明(草案)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征求稿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为了政策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决定对《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启政规〔2020〕9号)文件中第三大点第4条第2款、第四大点第4条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1.《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启政规〔2020〕9号);2.《南通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通政规〔2023〕2号)。 三、修订过程 2023年2月,市人社局草拟了《关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暂行>》修订说明(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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