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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修改《启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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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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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拟修改2020年《启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启政规〔2020〕10号)有关内容,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726号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80923807
邮箱:13485156491@qidong.gov.cn
附件:关于修改《启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的征求意见稿.pdf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5日
一、制定的必要性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和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2020年11月,我市出台了《启东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启政规〔2020〕10号)。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文件即将到期,为持续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该文件需重新修订。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原则、认定条件和认定对象、认定程序、认定管理、经费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