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25-8/2023-0012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启市监〔2023〕52号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6-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启东市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启东市政府、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助力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减负、轻装前行,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助力市场主体降本减负轻装上阵

今年的检查重点是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港口口岸、金融领域、水电气领域的收费情况,检查时限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在对重点领域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同步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5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l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3号)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重点查处行政机关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不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规定、转嫁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重点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二)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等要求,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行为。延伸检查担保、评估、增信等金融中介机构,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搭售、转嫁以商业银行为索赔权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费以及以银团贷款名义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港口口岸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港口口岸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船代公司、货代公司、堆场、报关行等口岸收费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聚焦水电气领城价格,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加强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将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转嫁给用户、在工程费中收取计量器具费等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等问题。持续加强转供电电价重点整治,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5G基站等重点领域的转供电主体进行进一步排查,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或者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将违规收费依法退还给企业,确保形成工作闭环。紧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防止查而不纠、落实不力、久拖不决。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尤其是系统内行业协会和检验检测机构收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深刻认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对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重要意义,切实找准收费监管薄弱环节和违规隐蔽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积极统筹条线资源,抽调骨干力量,认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加强监管服务

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外围调查摸排和企业走访问需,充分发挥涉企收费监测哨点作用,深入挖掘违规线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交流等形式,积极联系企业,对接企业诉求,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政策执行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价格监管沟通合作机制的通知》(苏市监竞争〔2019〕86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反馈政策制定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告公示相关价格政策,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要强化行政指导,综合运用责令改正、函告、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推动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主管部门。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提升整治工作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各分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请于5月28日、6月27日、7月22日前报送《水电气领域价格检查统计表》,10月16日前报送涉企收费整治工作总结(附典型案例1-2例)。报送部门综监科,联系人张军,电话18962810679。

三、把握时效,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整治行动按照科室职能、分局辖区开展行动,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辖区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做好全面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提升整治效能。随时迎接南通市局以回访企业、案卷评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部分地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底前)

围绕重点任务,做好前期调研。综监科、稽查科、执法大队收集2022年度审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12315、12345平台、涉企收费监测哨点深挖违规收费线索。各分局收集各自辖区相关涉及企业违规收费线索。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收集的涉企违规收费线索,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现场检查。综监科、稽查科、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收费线索现场检查,各分局负责辖区内涉企违规收费线索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检查时可结合涉企收费督导制度,对重点涉企收费主体开展政策提醒或政策宣讲,督促其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并在检查前已经主动整改的问题,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其中,水电气现场检查应于6月30日前完成。

(三)总结规范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职能科室、执法大队和分局,及时总结检查经验、成效及不足,梳理各重点领域存在的主要违规问题,按时报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情况,由综监科汇总上报。综监科汇总情况后,对检查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及时向上级局反映;对发现的隐性和新型违规问题,要及时总结反馈,剖析难点、研判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