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25-8/2023-0020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启市监〔2023〕83号
成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1 有效性:
名称: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梯现场维保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梯现场维保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不断强化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满足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的要求,针对电梯故障投诉较多,维保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2023年度电梯现场维保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要求和《启东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在守好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促进我市电梯维保质量逐步提升,拉升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高线,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舒适乘梯的需要。

二、抽查组织

本次抽查工作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分局是抽查的主体,负责现场组织实施工作;技术机构应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制定详细抽查计划和方案,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三、抽查对象和重点

在我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为本次抽查的对象,抽查重点区域主要聚焦电梯故障投诉举报率高或市民反映较强烈、困人率较高、使用年限超过10年、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内在用乘客电梯。抽查项目内容重点围绕制动器、门系统、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易发故障点。

四、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按照专项整治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突击抽查的方式进行。本次抽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维保业务能力评价,由维保单位指定一台电梯,维保人员进行现场维保作业,核实维保人员是否具备现场维保能力;二是维保现场质量检查,由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一台电梯,对电梯现场维保质量进行检查,抽查结束后填写《启东市电梯现场维护保养质量抽查记录表》(附件)。

五、抽查要求

(一)抽查告知

各分局应提前1天通知辖区内被抽查电梯的维保单位,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时间、抽查地址、抽查依据、程序及要求。被抽查电梯详细信息在实施抽查前30分钟方可告知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现场

1.检查人员、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技术机构应明确职责,积极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现场满足抽查条件。抽查实施现场应由被抽查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陪同(授权人员需提供被抽查单位授权书)。

2.抽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要求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并如实记录抽查结果。现场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当场将抽查情况告知陪检人员,并由陪检人员签字确认。

3.各分局应按要求,加强抽查过程中技术检查的监督并协调解决好现场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启东市电梯现场维保质量抽查记录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抽查后处理

1.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逐条按照《启东市电梯现场维保质量抽查记录表》中所明确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由辖区分局会同技术机构进行确认,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2.各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有证据表明维保单位确实存在无证从事维保、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做好违法事实固定并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和严肃处理,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强大震慑效能。

六、抽查结果公布

现场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技术机构应汇总抽查结果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整体抽查情况。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