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1]45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启东市2020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启财农[2020]4号)精神,我市2021年稻谷补贴标准为100元/亩,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仍按照《2020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请根根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

村民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做好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申报工作,对稻谷实际生产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格式见附表1),稻谷生产者需提供种植面积平面示意图和土地流转协议,经稻谷生产者签字确认,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报区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公示。

稻谷补贴由区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区镇人民政府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姓名(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县乡财政、农业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三)资金发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区镇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制2021年稻谷补贴分村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加盖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公章,于8月20日前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同时将补贴数据信息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8月份)中。补贴资金经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

附:1、江苏省2021年稻谷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2、江苏省2021年稻谷补贴分村汇总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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