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在启东市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启隆镇燃放烟花爆竹决策事项由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苏办发〔2021〕15号文件、《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禁止在启东市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启隆镇燃放烟花爆竹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止大气污染,不断提升启东城市品位和形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已执行的《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中的其他区镇全天候禁放相关区域外;决定以下三个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下:
1.市区东至丁仓港河,西至华石路,南至沿江公路,北至中央河;
2.生命健康产业园全域(东至吕北公路,西至江城路,南至滨江路,北至苏州路);
3.启隆镇全域(东至江堤,西至海启路,南至友谊河、北至江堤);
禁放时间:(1)启东市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启隆镇:全年所有时间;(2)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决策拟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事项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稳评责任单位:启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王建辉
联系电话: 0513-83313447
2.稳评实施单位: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
通讯地址:启东市华石路金双喜欢大厦308室
联系电话:0513-66956865
邮箱:439893702@qq.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5日-2022年10月13日。
稳评责任单位:启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