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优质师范生定向培养政策
一、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2023级高三考生。
二、培养计划(不限名额)
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初高中学科专业(除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录取的上述对象。
三、培养条件
1.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如部分高校暂不明确师范、非师范专业方向的,学生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到市局说明相关情况并预约登记,待专业明确为师范方向后第一时间和市局签订《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用。
2.毕业时取得上述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安排至启东市区初高中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四、政策待遇
1.签订协议后,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到岗任教后,五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享受1.2万/年、研究生享受1.8万/年、博士享受2.4万/年的生活补助。
3.到岗任教后,如在启东市购买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本科生补贴8万,研究生补贴20万,博士生补贴30万。
五、违约责任
优质师范生若未按期到岗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市教育体育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签订的聘用合同亦予解除。
六、咨询电话
0513-8092371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政策
一、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本省学籍的2023级高三考生。
二、培养计划(43名)
招生院校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任教学段 |
江苏师范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 |
中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12 |
中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英语 |
10 |
中学 |
盐城师范学院 |
思政教育 |
4 |
中学 |
淮阴师范学院 |
历史学 |
2 |
中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化学 |
2 |
中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物理学 |
5 |
中学 |
三、报考程序
1.志愿填报: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
2.志愿录取: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3.签订协议:被录取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前,考生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已经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学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四、工作安排及服务年限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协议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后到启东市乡村学校任教。对极少数因品德有问题、学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在籍定向生,实施淘汰机制,按省、市乡村教师培养相关文件和定向生就业、培养协议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
毕业后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省内事业单位,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咨询电话
启东市高校招生办:0513-80923305。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13-809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