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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汇龙镇蝶湖音乐广场将于2026年4月25日、4月30日、5月1日举行大型演艺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蝶湖音乐广场周边部分道路实行临时限制交通措施。具体如下:
1、4月25日、4月30日、5月1日,黄浦江路(民胜南路至公园南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4月25日、4月30日、5月1日,16时至22:30,公园南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嘉陵江路至黄埔江路)、黄浦江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公园南路至蝶湖景苑南门东侧)设置为活动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区,请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3、4月25日、4月30日、5月1日,20:30至22:30,为确保观众快速离场,公园南路(嘉陵江路至黄埔江路)、黄浦江路(公园南路及蝶湖景苑南门东侧)禁止所有车辆驶入。
本次大型演艺活动设公园南路嘉陵江路口东侧露天机动车停车区(约容纳机动车1000辆)。请参加活动车辆根据现场交通诱导牌指示或安保人员指挥,将车辆有序停放,过往车辆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绕道通行,确保安全。
启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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