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部分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现面向社会征求对履职报告对象履职情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反映履职报告对象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建议和意见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寄送至启东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发电子邮件至rsdbgw@qidong.gov.cn。联系电话:83352871。
履职报告对象名单:
陈 玲 市民政局局长
倪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陆艾华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兰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南松 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 辉 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施宏 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柳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礼飞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顾 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启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