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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通知


来源 :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0-04-26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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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推动启东金融要素供给体系建设,根据《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启政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并经启东市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遴选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引导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全部为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注册地。引导基金注册地为启东市。

(三)设立方式。引导基金采用有限公司制。

(四)存续期限。引导基金存续期暂定为10年。

(五)管理费。引导基金年管理费不超过实际管理到位资金的1%,管理费的支付与引导基金委托管理目标、管理公司尽责履职绩效等挂钩,具体条款在合作协议中约定。

(六)主要投向。引导基金重点关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半导体”“科技人才”等高度依赖创新、依赖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并逐步扩大为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启东战略需求与未来产业发展的前瞻性产业。

(七)投资方式。引导基金参股设立若干个由社会资本组成的相关行业子基金,也可直接投资拟落户启东范围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项目。直接投资比例不超过引导基金总额的20%。

二、申请条件

(一)合格的运营资质。具备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和备案手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完整的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三)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具有管理产业基金、母基金、引导基金的相关经验,过去3年内受托管理的相关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四)完善的管理机制。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备招募熟悉产业或行业领域的子基金管理人的能力。

三、申请材料

(一)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一)。

(二)申请机构相关资料。申请机构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证明;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包括高管人员、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简历(样式见附件二)。

(四)管理业绩相关资料。申请机构相关基金管理及项目投资情况表(样式见附件三)。

(五)拟申请引导基金管、投、退实施方案或设想。

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纸质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送。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申请材料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初审。

(二)项目立项。初审合格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集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立项会予以立项。

(三)尽职调查。立项通过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四)项目预审。尽职调查完成后,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集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预审会,对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预审,出具预审意见并确定拟上评审会的申报机构名单。

(五)领导审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预审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并根据决策结果确定引导基金管理人候选机构。

(六)结果公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引导基金管理人候选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协议谈判、起草环节。

五、申请时限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790915

电子邮箱:jinrongjianguanju@qidong.gov.cn

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1812办公室 金融发展科(邮编:226200)

注:请在邮件中,留下您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号,我们将把相关附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您。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通知4.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