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以依法行政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社会评价和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渠道,多维度提升税收法治意识
以内网、学习兴税平台等为载体,强化税务干部法制教育,引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业务专题培训、集中考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全方位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信息化学习平台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完善内训模式,努力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提升能力,以“学习姿态”进入“奋进模式”,先后邀请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硕士生导师张秀莲副教授、南通市税务局货劳科、征管科领导和骨干开展专题授课,有效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为实现法治税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立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咨询热线等为核心的分级分类法治宣传体系,开展“12345·政风行风热线”和各类纳税人税收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教育。重点利用《税法教育读本》系列教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选派优秀税官走进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进行税收普法教学。在紫薇公园、蝶湖公园等景区显示屏和市区人流多的户外大屏投放税收普法动漫,向路人发放税收宣传手册,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热点问答》《税费优惠政策一览》等,共计发放200余册,以此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组织参加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深入群众宣传宪法及辅导江苏税务APP常用功能操作,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咨询50余人次,努力营造更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紧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责任贯穿到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使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行政执法方式更加公开透明。以公示平台、门户网站为主,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为辅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局主要依托省局开发的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对清单中大部分事项进行了公示,其余事项按照公示清单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了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由纳服部门牵头在外网集中公示;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催缴等信息由征管部门牵头统一在外网公示;对其他涉税信息按政务公开原则由各职能部门及时公示。今年以来,公示非正常户认定事项698项,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4230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101件。
行政执法过程更加系统规范。我局配置执法记录仪24台,购置电子证据信息管理系统设备2台,设置视频监控室4间。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指引和清单要求做好记录和台账登记工作,并按户进行归档保存。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文书文字记录方式,明确文字记录相关具体规定,做到填制规范统一、送达合法有效。做好执法音像记录,以“执法记录仪+约谈室”为主要方式,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加强约谈室规范化建设,有效确保税务执法过程的系统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让行政执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今年10月份,我局法制股对各分局执法音像记录情况的规范性开展了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行政执法决定更加合理合法。推动法制审核专业团队建设。以“税律师”团队为依托,建立由系统内4名公职律师、外聘律师和税务专家组成的审核团队,对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执法事项进行集体法制审核,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主作用。对涉及2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和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4个事项实施法制审核。今年实施重大法制审核8件,其中对税收强制执行审核6件。
三、稳步推进年度执法督察工作,筑牢执法风险屏障
(一)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了2021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实施方案,共开展优惠政策、纳税申报、注销登记、发票代开、提前或延缓征收税款、违法违规处理、企业所得税核定、票证管理、退抵税费审批、出口退免税和其他等11个计划内项目45个小项共计9231条疑点数据,按照疑点数据核查展开督察,均已按方案执行和完成;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回头看”、小微企业免收服务费专项核查等、加计扣除优惠管理等计划外项目13个,主要是由上级下发和本局自行组织开展的,已经按要求全部完成。
(二)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发挥内控平台的日常执法监督作用,今年以来共计对平台内自动产生的31条执法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反馈、督察。配合专票电子化推广工作,成立了内控监督组,组织学习总局在金三系统新上线的49个专票电子化内控监控点,严格落实内控职责,及时督促相关内控管理岗人员完成“金三”流程。今年以来,完成了10户次流程超期内控岗疑点的核查。
四、严格落实破产债权申报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进一步健全全市破产涉税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破产企业网格化管理,明确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涉税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涉税事项管理操作口径,协调解决破产涉税争议问题,打通破产清算后的注销通道,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共执行23户企业税务债权申报。申报社会保障费319097.16元,税款10853853.41元,滞纳金265731342.3元,罚款145369.15元,参加债权人会议表决6次。
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明确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应诉等相关工作,注重行政复议受理前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条块整合,将涉税争议化解于行政复议的萌芽阶段。组建“税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开通“税律师维权”热线,打造“税律师维权”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争议、维权诉求等事项交流平台,为纳税人维权解惑。
今年处理了3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其中对胡启忠、郭裕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向人社局发函移送,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两件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报告;丁红健诉我局行政诉讼案应诉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
五、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书面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目前,开展书面记录工作已经基本规范,但是开展音像记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即怎么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究竟怎样才能存储和利用执法记录音像。经过我局前期统计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以上)事项占分局整个执法音像记录事项90%以上。接下来,我局将以“税律通”法制品牌为平台,建立相关攻关团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以上)”为突破口,规范视频拍摄工作,指导分局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
(二)税收执法督察内审工作方面
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执法督察专业化队伍。目前本局督察力量薄弱,法制股从事督察的人员只有2人,督察的力度与深度严重不够。二是现阶段执法督察方式非常单一有限。主要以疑点数据复核为主,花费时间长、人力成本高、针对性小,效率成效低下,督察成就感不高。2021年度督审部门过多地履行了“税收管理责任”,把力量和时间几乎都花在了针对纳税人的涉税风险上,而不是针对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上。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复议、诉讼及信访案件,我局成立税费行政争议协调办公室,负责全系统税费行政争议的预防及化解工作。研究制定我局预防和化解税费行政争议相关规定,立足于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的思路,建立健全税费行政争议预防协调机制。明确税费行政争议协调流程,完善税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程序。探索综合运用解释、说明、沟通、协商、和解、调解、搁置等柔性执法方式化解税费行政争议。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努力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拓宽“四化三型”双向执法监督方式。一方面,构建“专业化、过程化、系统化、融通化”为一体的内部执法监督方式。人员专业化,组建一支高效的、强有力的税收执法督察专业队伍;监督过程化,将执法督察由单纯的事后疑点核查、案卷文书审理转变为对整个执法过程的全面检索;整改系统化,对典型性个案按类划分,按类系统整改,以达到“查处一类,整改一片”良好效果;法理融通化,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着力化解税费争议的发生。另一方面,拓展“多元型、集中型、追踪型”外部执法监督方式。受理多元型,建立多元受理异议处理的专门渠道;处理集中型,指派专人负责受理、汇总;结果追踪型,发现执法差错立即整改。
(三)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切实抓好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本局整体执法水平,抓好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提高税务干部业务技能,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