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重要抓手,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评等工作。二是制定计划,落实工作目标。我局根据上级法治工作计划和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确定了全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在全系统发文贯彻落实。

2、优化管理方式,推进机关依法高效履职。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原权力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运转规范的部门治理体系。我局结合“人防+技防”监管制度,加大土地动态执法巡查。我们着重从加强事先防范和事中制止做起,关口前移,切实做到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充分发挥“智慧自然”视频监控作用,对违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管;同时注重对违法用地苗头的控制,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现场制止,并发出书面停工通知书,制止不听的立即上报,并尽快立案查处,着力把违法用地案件扼杀在萌芽状态。制定实施巡查情况周报制度,各自然所、分局将每周土地巡查处置情况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局领导,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逐宗落实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四是根据南通市局要求,今年我局启动自然资源所“强基赋能”工程五年行动,各分局、所要紧扣“五强五赋能”工作任务,“一所一策”制定具体举措,“一所一品”构建品牌格局,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规范使用。加强法制审核,避免作出违法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按照省厅自由裁量办法和自由裁量基准,确定罚款金额,做到自由裁量不随意。三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职权、依申请组织听证。四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或接受市政府委托,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制审核。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在行政决策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意识,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保障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行政相对人的知情参与、陈述申辩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法制专业人员、法律顾问加强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执法能力,并持证上岗。为保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我局以问题导向,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事项重点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明确相关责任,限期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运转规范的部门治理体系,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我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在南通市率先开展《启东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工作。深入推进森林防火大检查、公共安全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等,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过程中,以下几类矛盾较为突出。一是村民不同意依法征地产生的社会矛盾。随着法治进步,村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时有群众不同意政府依法征地的情况。二是因土地闲置产生的社会矛盾。少数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受资金等影响,未及时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群众要求依法收回。三是非法占地建设产生的社会矛盾。由于前几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重特大项目、民生项目加速推进,但用地指标受限,造成在项目推进时形成违法用地。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注重依法化解。一是加强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政策的学习,强化依法用地意识。二是依法查处整改,变被动为主动。实行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办案的新机制,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群众理解。四是健全征地补偿机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盘考虑,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我局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过程中既管资源又管资金,既管项目又管审批,在多领域、多环节始终存在较大的违纪违法风险,我们时刻如履薄冰,随时接受全方位、多层次的督察、巡察、审计监督。我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要带头做到依法行使权力,干净做事,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处理。我局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工作,切实利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必须严格执行程序,依法适用法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接受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在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方面,我局以科技赋能,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集成不动产易、纳税、登记服务事项以及公安、民政等多个共享信息,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查询、咨询、办理,在线签发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覆盖企业和个人、增量和存量多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办”,多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网上一窗”延伸至全市银行网点,全程网办业务量占银行抵押业务的88%。协同财税、金融等部门,开启存量房“带抵押过户”新模式。同时,线下大厅启用自助查询、自助打证等服务,减少现场等待时间,进一步优化群众的办事体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

(二)强化学习引领,提升法治素养

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及省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重要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升法治素养和水平,确保在工作中不出差错。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依法行政

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办事。

(四)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阵地

在今年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主要负责人带领党组成员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积极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第3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走进启东融媒FM106.3的直播节目《12345政风行风热线》,阐释了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内涵意义,介绍了今年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六优”行动,并回答了听众关于征地补偿、停车位规划设置、用地性质调整、用地开发建设等有关业务问题。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力量还显不足。由于行政服务工作多,削弱了法治力量,工作质量难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普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总体不高。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常变化,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跟进,注重更新,适应新的要求。

三是今年法治主题日宣传虽然有声有色,但日常法治宣传还显不足,基层所宣传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抓实抓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更多“一件事”全程网办。优化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四张清单”,将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有机结合。

(四)强化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降低企业违反自然资源和规划监管法律法规的潜在风险。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六)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八)继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败诉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背后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继续保持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

(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尽职免责相关规定。

(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十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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