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锚定目标不动摇,拼搏奋斗不懈怠,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系统落实各项治理任务,为启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优先,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建设。推进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工作,完善区镇生态环境网格机构人员。实现各下沉执法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制度上墙等“五个到位”,常态化对各区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人员开展业务指导、生态环境巡查、生态环境信访管理等工作,实质性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双线”高效运转。

2、全面推动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配带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保证执法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阳光执法。完善我局执法记录仪配备,结合智能指挥监控平台,实现“移动执法系统”运用全覆盖,对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的记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证执法公正。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3、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聚焦“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成效明显,今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60起,做到应赔尽赔。两例案例入选南通市生态损害十大典型案例,一例案例入选江苏省生态损害十大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了可适用的案例实践。

4、落实环保总监管理制度。完成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总监年度任职工作,督促环保总监依法履职。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积极设立、选派环保总监,于7月组织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法人代表及环保总监参加2024年度环保总监培训会。

5、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度。完成江苏政务服务网各项工作,完成江苏政务平台数据修改、政务服务事项见面和不见面清单、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链接工作。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完成本部门新增、调整、删除等行政权力清单更新工作,同时全面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不见面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做到不见面率100%。全面完成市编办权力下放及乡镇配合职责事项任务。

6、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开通重大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 ,完成24个重大项目建档立卡。开展“企业服务月”及环保企业接待日活动,推进生态温暖助企7家,白名单体检企业7家。创新实施“邀约式”体检服务,推动企业由“被动检查”向“主动邀请”转变,变环境执法由“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65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现“无事不扰”。8家企业、4个工地业列入大气管控豁免清单。主动深入一线,开展上门帮扶30余家次,发出不予处罚决定18份,共涉金额225万元。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引导资金,为镇区、企业精心筛选上报项目,成功入库项目14个,入库数量列南通第一,获得上级专项资金4106万元。长江口北支(崇明岛北岸)“生态岛”试验区项目成功入选省级试点。

(二)强化监管为主,全面维护我市环境安全

1、完善环境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急机制。积极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摸清我市区域内累积性和突发性环境风险的布局和特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督促区域内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的单位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集中值班,确保应急值班热线畅通。配齐配强值班监察监测人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持续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每天实时更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今年我市参评企业2446家,其中绿色企业32家,蓝色企业2414家,无黄红黑企业。

3、全力推进信访攻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重点抓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处置。我市共受理信访件18批次25.5件(包括重复举报16.5件,重点件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0件,其余为阶段性办结。落实领导包案制,办理为民服务项目9件。越级信访同比下降30.7%,其中噪声、异味类信访同比下降40.7%。实施有奖举报,发放有奖举报20件共1.43万元。

(三)坚持多措并举,高效推进污染防治

1、坚持精准施策,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双控双减”,编排157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近千吨。推进“无异味”园区长效管理,强化专项整治和协同治理,生命健康产业园VOCs年日均值5.5ppb,同比下降12.7%。完成柴油货车路检路查259辆,淘汰国一非移动道路机械92辆,国四柴油货车157辆。

2、坚持源头治理,水环境质量不断稳固。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口整治,投资13.5亿元排布42个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密切关注断面水质状况,发送提醒预警信息90条,对断面水质超标严重区镇强化现场帮扶指导。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统筹推进土壤、固体废物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2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监测。建立固体废物闭环式管理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依法移送异地运输建筑垃圾案件35起。

4、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自然保护地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生态安全格局,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成15个区镇规划环评的现场核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监督,抓好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源头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出台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推动16家企业实施整治提升。指导全市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中远海工获选生态环境部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唯一入选企业。生物多样性成果丰硕。举办南通市2024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新建开放长江口北支湿地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开展2024年生物多样性固定观测调查,新增记录物种111种,《江苏启东:完善保护体系 护佑候鸟迁飞》经新华网客户端报道推广。构建全民参与体系。持续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启东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举办“守护母亲河,我们共同行动”净滩护河公益活动,举办“大美长江 我是行动者”2024主会场活动,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暨“中国环监苏001”生态环境监测船开放日活动,提升全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凝聚志愿力量 守护江海岸线》案例获评2024年全国优秀环境公共关系示范案例。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科技化监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系统全员参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同时持续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新增无人机、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装备。邀请专家进行专业授课,帮助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现代化装备使用能力,提升执法人员非现场监管能力与水平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深化处罚信息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行权系统的法制审核和监察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及时、同步和真实,实现政务公开。所有处罚案件及时录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生态环境部处罚系统、启东政府网。

3、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按时登陆南通市行政处罚平台、省厅系统、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双公示、信用中国、启东政府网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今年以来,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信息及时公开在启东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率100%。

4、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诉讼案件一审1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开庭准备与应诉,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2024年无二审、再审及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案。

5、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要求落实到局每一个文件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6、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今年全体执法人员均按时参加行政执法换证考试,持证执法率100%。

(二)主动带头,做好学法、普法工作

1、建立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40学时,积极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讲座,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与“以案释法”工作。制定《关于印发<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有关环保法律和政策的学习,提升环保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和环保执法效能。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群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心理期望值日渐提高,在调处过程中出现满足“国标”但不能满足“民标”的问题,导致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时有发生。部分涉及船舶修造企业生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导致信访问题化解难。目前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程序、裁量日趋完善,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与上级政府法治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境执法效益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主要原因在于群众的切身感受与企业的污染排放达标标准不能等同;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还不匹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仍然淡薄,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下阶段,我们将针对环境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开拓思路,细致研究,积极整改,使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推动区镇加大环境执法力量建设,加强组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健全完善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整体联动、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双随机”监管工作。根据南通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更新随机监管企业名录、执法人员名单等,按企业分类重新确定监察频次,提升精准化执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理念。

(二)做好环境信访应急工作。加大信访调处规范性,依托环境举报热线系统、污染防治攻坚平台等,加大环境初信初访力度,全面压降环境越级信访。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督察、人大政协交办、巡察交办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统筹明年水、气方面的减排工作,做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总量指标核定、排污权交易初审。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跟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情况。继续做好环保总监的管理和培训。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总量控制,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月度申报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危废产、存、运、处的各项日常管理。

(四)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抓规范、提素质、强激励、树形象,突出担当导向,加强学习,增强敢于担当和实干争先意识,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干预,全力打造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突出服务发展目标,主动深入一线,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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