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启东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进民生幸福为宗旨,对标“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水、气、土”环境治理,奋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大决心、最高标准、最严举措、最强力度,深入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为“强富美高”新启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优先,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完成驻县(市)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局队合一”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和南通市委办、市政府印发的《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通办发[2020]15号),成立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完成“局队合一”体制改革。2022年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37起,累计罚款847.238万元。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共18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7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

2、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建设。在我市出台的《启东市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方案》基础上继续完善机构建设工作,成立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区镇生态环境网格机构人员图。各区镇已实现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制度上墙等“五个到位”,我局执法分局定期对各区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巡查,生态环境信访管理工作,实质性推进基层环保机构有效运转。

3、全面推动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配带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保证执法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阳光执法。完善我局执法记录仪配备,结合智能指挥监控平台,实现“移动执法系统”运用全覆盖,对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的记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证执法公正。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20年新修订的《民法典》分别规定了侵权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承担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明确了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的索赔权。今年我局启动生态损害赔偿71起。

5、落实环保总监管理制度。完成全市9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总监年度任职工作,督促环保总监依法履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启东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积极设立、选派环保总监。并于4月28日线上组织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法人代表及环保总监参加2022年度环保总监培训会。

6、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度。根据编办、审批局的要求,完成我局因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四级四同”权力清单及环保垂改所涉及江苏政务服务网更改的各项相关工作,完成江苏政务平台的数据修改、政务服务事项见面和不见面清单、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链接工作。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完成本部门新增、调整、删除等行政权力清单更新工作,同时全面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审批局“放管服”考核要求,完成不见面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做到不见面率100%。全面完成市编办权力下放任务。

7、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开通重大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制订亲企惠企的政策文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更宽松的发展条件。探索开展“企业服务月”和环保企业接待日活动,为建立良好政商关系积累更多经验。继续走进园区,深入开展环保法治进企业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做贡献。

(二)强化监管为主,全面维护我市环境安全

1、完善环境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急机制。积极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摸清我市区域内累积性和突发性环境风险的布局和特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督促区域内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的单位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集中值班,确保“12369”热线畅通。配齐配强值班监察监测人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持续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每天实时更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目前,我市参评企业已超3000家。截至目前,根据系统显示我市有绿色企业4家。

3、全力推进信访攻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坚持牵头抓总,落实首问负责,牢固树立信访、舆情“一把手主抓、第一时间处置、一个口径发声、一线人员随时准备应对”的理念。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250件,同比下降4.1%,其中,省级以上信访18件,同比下降5.3%,南通市以上信访27件,同比下降3.6%,微信平台56件。受理登记率100%、按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实现了“三率”齐升,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高效推进污染防治

1、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等八大重点任务为主要内容制定《启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排布的338个工程项目已完成326个。编制实施《启东市省控站点微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着眼2个省控站点1-3公里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核心区楼顶、住宅区内部道路以及装修作业、散煤、生物质燃烧、裸土、餐饮等涉气污染源,实施精细化管控,遏制颗粒物浓度同比上升势头。联合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抽查柴油货车96辆,路检路查180辆,抽测工程机械110辆,为794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办理注销手续。烟花爆竹禁放区已完成两轮征求意见,即将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建立“1+11”的组织架构,市级成立夏季秸秆禁烧禁抛督查中心,11个市级部门包干驻镇督查巡查,全力筑牢禁烧禁抛工作屏障。在面对极端气象条件下,启东局自我加压,将71家企业列入臭氧应急管控清单。全局上下拒绝躺平,闻令而动、全员参与、不舍昼夜,积极投身夏季臭氧攻坚,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累计保住了8个临界天。截至10月底,我市PM2.5浓度22.2ug/m3,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一;优良天数比率为82.0%,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九。

2、水环境质量不断巩固。2022年1-10月全市17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100%。头兴港备用水源地继续保持Ⅲ类水质。坚持水质分级预警机制,全市26个自动监测站(含预警站)共产生预警信息99条,橙色预警通报71条、红色预警通报28条,全部推送至相关断面水质负责人和区镇、部门。全面开展启东市11个核算单元第二轮水污染物平衡核算。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暂无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4、固体废物监管不断发力。完成57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分类及危废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完成1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建设,47家100吨以上产废单位完成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医废处置单位依规范已处置1266吨各类医疗废弃物,经受住了多轮疫情防控考验。出动581人次检查206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大练兵期间,执法系统全员参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深化处罚信息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权系统的法制审核和监察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及时、同步和真实,实现政务公开。所有处罚案件及时录入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省厅系统、环保部系统。

3、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按时登陆市局处罚平台、省厅系统、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启东双公示、启东信用、启东政府网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今年以来,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信息及时公开在启东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上,目前已公布企业环境处罚信息237起,公开率100%。

4、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诉讼案件一审2起,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相应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上述均进行了认真的开庭准备与应诉,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均无败诉案件。

5、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要求落实到局每一个文件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集体审议规程(实行)》。

6、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我局今年全体执法人员均按时参加行政执法换证考试,持证执法率100%。

(二)主动带头,做好学法、普法工作

1、建立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40学时,积极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讲座,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环保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并要求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与“以案释法”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了有关环保法律和政策的学习,提升环保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和环保执法效能。执法人员在各类专项督查、交叉执法等执法活动中,积极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用经典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使企业全面了解相关环保法律,要求企业熟悉本行业的排放标准和国家的有关环保政策,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能力。定期向社会发布我市环保典型案例,《启东日报》环保专版报道每期刊登一起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有关环保法律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保护环境。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尽管本局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程序、裁量日趋完善,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与上级政府法治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境执法效益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原因在于群众的切身感受与企业的污染排放达标标准不能等同;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还不匹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企业的治理设施不完全到位或不正常使用,甚至仍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在下阶段,我们将针对环境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开拓思路,细致研究,积极整改,使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

推动区镇加大环境执法力量建设,加强组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健全完善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整体联动、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双随机”监管工作。根据南通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更新随机监管企业名录、执法人员名单等,按企业分类重新确定监察频次,提升精准化执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理念,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二)做好环境信访应急工作。

加大信访调处规范性,依托省12369环境举报热线系统、污染防治攻坚平台等,加大环境初信初访力度,全面压降环境越级信访。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督察、“回头看”、南通人大交办、巡察交办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统筹明年水、气方面的减排工作,做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总量指标核定、排污权交易初审。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跟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情况。继续做好环保总监的管理和培训。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总量控制,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月度申报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危废产、存、运、处的各项日常管理。

(四)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抓规范、提素质、强激励、树形象,突出担当导向,加强学习,增强敢于担当和实干争先意识,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干预,全力打造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突出服务发展目标,主动深入一线,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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