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启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迈向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现根据《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启依法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法定职责,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条主线”强化组织,推进法治建设
(一)强化领导核心,实现法治建设有序化
一是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本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今年年初对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对法治系统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法律顾问制度等逐项进行认真研究、统筹部署,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明确了2021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将其列为年终效能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定期向本级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法制保障,实现法治建设专业化
一是完善机构内部法制队伍建设。本局现配备专职法制员3名,各分局兼职法制员14名,制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明确核审主要内容、核审人员职权和责任,严格要求核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障和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强化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机制。本局现聘有法律顾问1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对一些疑难投诉举报答复作出法律上的指导意见,还作为我局代理律师参与我局涉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现有公职律师2名,将公职律师办公室作为业务管理部门,强化对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建立公职律师工作业务档案,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法治建设规范化
我局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机构人员设置,落实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办案机构,行使执法职权,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后方能领证上岗,未有不适格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的要求,从严把关,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两面普法”内外兼顾,营造法治氛围
(一)加强内部普法力度,提高法治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定期学法。党组中心组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理论知识,提升理论水平和思想站位,在全局范围内发挥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作用。
二是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部门执法效能。每月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律剖析、案例评析、经验交流、文书点评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每季度联合执法大队召开法制和稽查条线工作推进会,就执法办案中的难点要点进行交流培训;针对《行政处罚法》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组织宣贯培训会;为全局办案单位订购《2021年度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全书》、制作了《市场监管规章汇编》并下发至每个分局及相关监管科室;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赛炼人,促进我局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组织开展系统内部执法能力知识测试,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市监大讲堂》,督促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学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丰富外部普法载体,扩大普法范围
一是利用各类媒介,深化市场监管普法影响。打造升级市场监管法治广场,营造全民学法、全民尊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创建微信公众号“启东市监之声”,即时推送市场监管相关新闻资讯、法律知识等,让市民及时知晓最新动态;有效利用《启东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每月专版,通过“以案释法”等比较生动的形式来宣传法律法规;利用全市人流较大地区的户外广告炮台、电子屏等,发布宣传标语,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烈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是围绕重要节点,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广场日”等活动契机,面向市场主体、普通公众广泛宣传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利用巡查监管、执法维权等日常工作以及送法进社区活动的契机,开展好食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三是针对行业特点,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针对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组织开展企业及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及各类宣讲,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提升企业整体依法经营水平;推行“说、劝、帮、引”等柔性执法普法制度,将普法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有效提升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是结合重点工作,助力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各各区镇(街道)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子屏、公交站、微信公号、短信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创建宣传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举办“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最大限度引导群众关注食品安全,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紧紧围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安宣传周活动,在市区广场、大型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了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等资料,参加咨询近2000人次。
三、“三大战略”凝心聚力,护航经济发展
(一)实施质量护企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围绕电动工具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健全启东电动工具质量合作社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启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度启东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及电动工具行业质量标兵企业评选活动,评选出质量标兵企业5家。指导企业申报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评价、“江苏精品”企业认证等项目,新发展首席质量官250个。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新增各类认证证书89张,检查获证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69家。围绕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开展新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指导三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提升行动,并指导我市检测机构组建了行业指导机构即启东市东启机动车信息咨询服务部。
(二)实施标准兴企战略。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指导帮助92 家企业完成产品标准网上备案283 个,条码申报新增企业42家,续展 65家,辅导105家企业完善条码网上信息。推动优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国家标准7项和行业标准7项。推动行业标准制修订,赴北京与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商,推动江苏东成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制修订激光测量工具行业标准,引导启东激光测量工具行业掌握行业标准话语权。帮助企业健全产品标准,通过走访调研形成标准参考模板,并指导吕四地区8家激光标线仪规模企业制订企业标准。
(三)实施知识强企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工程,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市、强省区域示范市建设为主要抓手,鼓励社会创新主体申报专利、商标,向南通保护中心递交发明专利申请1250件,预审通过453件,已授权12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59件,商标申请3073件,商标注册2187件。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授权专利20件以上的企业达20多家。推动10家企业开展主导产品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培育专利“杀手锏”产品50多件。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规范》国标贯标工作,新增贯标创建企业102家,开展省绩效评价13家,通过贯标第三方认证企业40家。培育专利强企试点、示范,指导神通阀门申报中国专利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专题宣传,举办广场咨询活动2次,开设培训班3期,开展科技下乡3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册3000余册。促进专利与金融结合发展,出台《启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办法》,全市新增专利权质押贷款1.7亿元,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四、“四项措施”科学部署,优化营商环境
(一)便捷信用修复渠道,开展信用助企工作
按照“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提升规范”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信用助企工作,今年以来共为企业提供经常异常修复服务799次,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处罚信息7家,通过“南通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小程序自助移出经营异常139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激发企业生产活力
制定出台了《启东市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2021年启东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全市共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723件,检查市场主体5263家,结果回填率95%,其中我局参与检查任务共315件,检查市场主体3349家,结果回填率100%。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件事”,有效避免政府部门之间多头执法、标准冲突、责任扯皮,真正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出台了《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适用免罚轻罚的统一尺度,对一部分在立案核查期限内即已调查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清单中规定免罚要件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予立案。今年来已依规对处理轻微违法行为共209例,其中18例不予处罚,191例不予立案。同时充分运用行政建议、约谈提醒、警示告诫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有效提升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南通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部署制定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和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工作,会同市民政局、住建局等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及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推动惠企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五、“五点坚持”靶向施策,确保依法行政
(一)坚持规范重大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以建章立制的形式将规范重大决策纳入法治轨道,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制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依申请举行听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在政府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决策涉及的特定群体,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其意见,帮助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打造“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制团队,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保障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做出决策。
(二)坚持推进“三项制度”,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一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执法。及时更新本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前,本局现有包含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1146项、行政强制事项55项、行政裁决事项3项等共计1243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南通行政执法统一平台上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注重公示在行政过程中的落实。以事先公开工作为保障,在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推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书执法”以及“执法过程全告知”等制度,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抓好事后公开工作。通过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启东政务服务网、市管12315平台有效链接,实现执法大数据云共享,确保事后公开的范围广力度足,方便群众及时快捷查询。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透明执法。规范文字记录。依托省市两级的执法文书模板,在系统内推行执法文书全面电子化。规范影音记录。目前本局已经全面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共有执法记录仪85台,记录仪工作站4台。根据本局制定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同时,本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统一规范,要求证据留痕,关键性执法行为要附上执法光盘。规范信息化记录。本局目前权力事项已基本实现了网络流转,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严格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公正执法。健全机制,规范审核流程。根据国家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相关职能划转调整的情况修订本局《行政处罚案件查办相关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权力清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每个实施环节和法制审核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夯实基础。完善措施,提高审核质量。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要求,对各分局、大队、有关科室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3大类共涉及9个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法规科进行初步审核,再由局案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作出最终审核决定。
(三)坚持提高案件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一是严格法制核审。通过前期制定的《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明确核审主要内容、核审人员职权和责任。对各类较大案值或存在重点难点事项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局通案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通案。同时,对罚没款2万元以下的案件,推行异地核审、交叉核审案案件新模式,由办案分局的法制员或综合执法大队指定法制员进行核审。今年以来,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241件并提交局通案委员会进行了集体讨论通案,占全年案件总量的54.3%。
二是组织案件评查。本局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根据局党组安排由执法大队、法规科、监督协调科对全局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根据今年评查结果,各办案单位都已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强化法制监督和启用新版行政处罚格式文书的通知》要求,制作案卷,装订文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瑕疵,法规科传达评查报告并专门制作提醒文书,责令办案单位整改规范。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出台了《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以及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通过了《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意见》,此外对一部分在立案之前的核查阶段已查清事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属于应当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违法行为探索实行责令改正,不予立案,规范了免罚轻罚的统一尺度,有效约束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坚持做好复议诉讼,确保争议化解迅速有效。
今年本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0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面对这些案件,法规科积极会同办案单位和个人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关键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及时撰写提交复议答复材料和诉讼答辩材料,提升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对于原告主体资格、起诉期限举证、利害关系认定、证据及时提交、庭审答辩技能、配合协调和解等方面的能力,确保复议不撤销、诉讼不败诉。坚决贯彻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仅要保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的100%,还要坚决执行“出庭不走过场、出庭更要出声”的原则。对以本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支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司法权威。
(五)坚持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所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把政府信息质量关,始终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予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有据可查,保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今年我局共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此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启东政务服务网、启东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处罚系统、市管12315平台有效链接,自觉接受舆论及群众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六大聚焦”统筹兼顾,维护社会稳定
(一)聚焦食药监管,确保群众食药安全。
一是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制度,实现自查率及自查报告率100%,监督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99%以上。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314家次,约谈8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200多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8起,有效保障“两节两会”、“建党百年大型文艺晚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28000余人次的用餐安全。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制定全年监督抽检计划10200批次,截至10月底完成9861批次,合格率98.45%。推进快检惠民工程,实施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食用农产品“先快检、后送货”,全年完成快检31万余批次,检出疑似阳性结果174批次,停止销售、下架、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共计8000余公斤。全力推进食安示范城市创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食品安全你我同查”“随机查餐厅”等活动,邀请市民参与对60家网红餐厅的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举办“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引导群众关注食品安全共创食品安全城市。
二是保障药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械妆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共出动2612检查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661家,完成药品抽样120件,化妆品抽样10件,立案药械妆案件15起,合计罚没款47万元。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31例,新的严重的报告数123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260例。
(二)聚焦特设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制,引导124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南通市特种设备云平台》完成签字备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40家。推进电梯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将全市10660台电梯纳入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管理,通过平台成功解救被困人员597起,实现全市在用电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推进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全面运用气瓶“阳光充装”不见面监管模式,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分类分级监管,推动全市民用液化石油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
(三)聚焦秩序监管,营造有序市场氛围。
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加强价格监管,开展转供电、物业收费、公共停车收费等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立案查处转供电违法行为主体6家,清退电费177.67万元,对违法企业拟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52万元、罚款36万元的处罚;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整改价格公示问题11例,立案查处并罚款4例。加强网络合同以及广告监管,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线上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对约约启东、今启网负责人组织开展约谈;加大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网络交易、线上线下广告监测力度,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集中整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及广告领域“护苗助老”、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等活动。
二是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和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检查,围绕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电线电缆、民用口罩、夏令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配件等领域开展质量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立案查处案件3起。组织产品质量抽检,完成各类工业产品质量抽检180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15批次。
三是开展计量惠民工作。组织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合节假日检查超市、饭店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890台件;抽检零售预包装产品和定量包装产品380批次。开展加油站、眼镜配制场所和农贸市场计量双随机检查。贯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政策,共受理计量检定企业 439家,强检计量器具4318件。
(四)聚焦消费维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能,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7342件,办结市域治理现代化联动指挥中心工单342件,受理处置职业打假人举报信件两百多件。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强化投诉举报月度数据分析,及时、科学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约谈告诫机制,妥善化解落实“双减”工作相关退费群体性投诉并受到群众及企业认可;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大力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引导8家企业新增在线消费纠纷解决资格。开展3·15系列宣教活动,举行12345政风行风热线线上答疑、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加强放心消费创建,推行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新增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企业(区域)7家、指导申报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企业(区域)10家,省级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1家,对2个行政村指导开展了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五)聚焦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突出民生领域价格执法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价格违法打击、长江禁渔、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我市先豪等4家房地产公司的欺诈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共计162万元;对瀛海花墅项目中开发商、销售商等10家公司涉嫌阴阳合同、超过备案价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落实“两反两保”,对知识产权侵权领域重点检查假冒商标、冒用批号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相关案件44件,罚没款13.3万元。3·15期间举办罚没物资集中销毁行动,涉及货值金额达100多万元。截至目前,全系统立案552件,结案444件,罚没款入库1333万元。收到政府采购核查申请374份,涉及财政资金3.38亿元,实施抽样检验271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均已立案调查。
(六)聚焦社会大局,服务重点中心工作
一是全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摸排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市场主体87家、直接接触人员540名并落实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两天一检”要求;加强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完成扩容改造,累计完成221批次、2401吨进口冷链食品消杀及核酸抽样检测,成功拦截并销毁2批次、3.1吨核检阳性货物。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监管,查办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7起,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1起。加强防疫药械安全监管,对全市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及2个临时接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防疫医疗器械和相关制剂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推动全市398家药品零售药店全部加入“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对未严格落实四类药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20家药店责令歇业整改。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000多家次,发放责任告知书3100多份,发出责令歇业整改通知书 51份,立案查处5件,移送公安机关20件。
二是有力推进农贸市场创文创卫。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对城区4个民营市场实行局班子成员、科室人员挂钩负责制及驻场巡查制,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计量等专项检查,查处并曝光“黑心秤”40多台。对照市场30条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卫生秩序大整治、农贸市场使用液化气钢瓶明火作业专项整治、小商超及小餐饮店创建等工作。加强文明典范市场创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引领”、“文明诚信经营”创建等开展星级经营户评定工作,着力将御河湾市场打造成我市典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