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1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中坚在行政中心2103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压力增大,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松懈。会议要求,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抓好各领域安全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当前,尤其要抓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不折不扣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会议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结合各区镇实际,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各区镇要制定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严格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要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全市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会议要求,要尽快完善和规范保证金等配套制度,实现计划流程、奖惩机制、管理体系、考核督查“四个统一”,真正把三年行动计划抓出实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与检查验收等工作;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各相关区镇要紧扣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合力攻坚,保质保量完成土地三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严格把好规划设计关,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相关区镇和部门要把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盘谋划、统筹安排,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要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相关职责落实到人;要定期督查通报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按序时推进。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20年度金银铜牌企业、工业百强企业、服务业十强企业、服务业行业三强企业名单。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相关文件,对入选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审核,切实体现评选活动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要尽快落实相关奖励,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要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合理设置行业企业入围门槛和考评标准,更好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