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10月29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中坚在行政中心2103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启东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相关单位要精准把握全域旅游发展内涵要求,认真对照验收标准,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加大力度攻坚,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创建任务落地落实。要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把创建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传达学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要积极开展《条例》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积极性,营造共同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建立健全部门牵头、区镇管理、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要按照“打早打小、及时处置、维护稳定”的原则,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及时预警、灵敏反应、有力应对,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及资助参保对象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明晰资助类别及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资助参保名单,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精准公平实施。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办法》。会议要求,要坚持有序畅通、安全优先、便民为本、兼顾公益及业主自治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住宅区地下停车位建设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管理办法有效贯彻实施。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确保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方案》。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制订实施细则,确保托管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托管机构要严格遵守托管协议要求,履行预售资金托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和审计,保护预售项目托管账户资金的安全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要密切关注托管工作执行过程中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主动跟进、积极回应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管护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高水平绘制系统性工作蓝图,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实施意见,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工作抓实抓细。要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奖惩措施,为建设美丽生态河道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2022年度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抓好谋划部署,加紧项目筹备,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运行维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长期稳定发挥。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有力提升水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21年东疆英才计划资助对象建议名单。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助资金发放审核程序,确保资助资金高效及时发放到位。要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营造尊才、爱才的良好氛围,吸引集聚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来启创新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