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4月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葛志娟在行政中心2103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会议要求,沿江沿海各区镇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举措、补齐短板,确保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检查巡查、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属地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江上海上岸上管理与治理的“良性闭环”。要推动管理和巡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精细化和长效化;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不断巩固安全管理成效。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区域治水方案》。会议要求,要加快编制区域治水整体方案,注重与南通总体方案相衔接,加强与南通水利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从大区域大流域的角度推进治水,确保区域治水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

会议听取了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调整方案和沿海集团增资事项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关于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调整工作,必须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债券政策;要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明确项目投资方向,健全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各平台公司要明确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债券资金支出按序时推进,有效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关于沿海集团增资工作,沿海集团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各类资产、资源、资金的统筹,不断扩大资本规模,增强企业融资和经营能力,为吕四港起步工程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20年工业100强企业、服务业30强企业考评办法(修订)。会议要求,要合理设置行业企业入围门槛和考评标准,明确激励导向,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考核体系,确保评选活动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实施,在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融资征信等方面给予更大优惠,充分调动企业加快复产、扩大产能、创新提质的积极性。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十强民营企业”等优秀民营企业评选结果。会议要求,要加快奖励兑现,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荣誉表彰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要不断完善评选办法,科学提高准入门槛,切实引导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启东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性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同时,要加强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有效防控基金运营风险,提升基金运营效益。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会议指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确定了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大政方针。会议要求,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要以该法的实施为抓手,以“审批流程做减法,服务管理做加法”的要求再造外资企业设立流程,优化全流程服务,激发投资者信心,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服务高地,不断提升启东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