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江海产业园土地评估项目政府分散采购询价第二次更正公告
来源: 江海产业园 发布时间:2019-06-19 累计次数: 字体:[ ]

说明:

一、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费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服务费估算价为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00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具备专职注册估价师证书。

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6、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机构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项目需求说明

根据江海产业园建设规划,需要对园区内一宗土地进行评估。该土地根据文件批复围堰而成,未取得土地证,在收储过程中无参考文件,需要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图件。

四、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从事本项目评估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包括专业作业人员、交通工具、调查、以及所需仪器、办公、通讯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也不对评估服务费中标单价进行任何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3-68183328

地 址:启东市海复镇东元湾南侧G328国道东侧

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咨询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83109381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专职注册估价师证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项目组成员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其他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正本或副本,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 年6 月26 日10:00 密封至启东市汇龙镇银洲IFC6号楼703室 (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00 元现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服务周期要求:7个日历天。

3.服务地点:详见附件。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 元人民币,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xxgk/xxgk.html)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页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中“启东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四。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八、付款方式:完成评估任务并提交全部评估报告和图件后凭正式发票后按实结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0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编号为启东江海产业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二次)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项目组成员表

项目组成员表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务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成员




成员




成员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启东江海产业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付款结算方式

供应商报价(元)

启东江海产业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二次)

完全询价公告要求的付款方式


合计(大写):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

土地价格评估合同

项 目 名 称:

委 托 方:

承 揽 方: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经园区2019年月日询价招标,确定为启东江海产业园土地评估项目的承揽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土地估价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根据江海产业园建设规划,园区需要对陆海兵名下土地进行收储。因该土地未能取得土地证,在收储过程中无参考文件,故委托乙方进行土地评估并对该土地出具评估报告、图件。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9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9年 月 日

第三条 评估工程费

合同价款: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提供评估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应负责乙方的评估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使报告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评估报告设定的使用范围内正确使用评估报告,超范围使用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承揽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评估成果: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供的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评估报告、图件

6套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自签订委托合同后1日内开展评估活动,指派对受委托项目具有专业技术经验和类似工程实际成果的从业专业人员从事该项服务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

4、乙方实地踏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拍照,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真实可靠。

5、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提交图件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委托其它评估机构。

7、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由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的费用,如需评审认定的报告而未进行评审认定,甲方可以不予认可,并有权拒付评估费。

8、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委托合同的工期确保评估项目完成。

第六条 评估工程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完成单项工程评估任务并提交评估报告和图件后凭正式发票按实结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应出具承诺书,按承诺时间完成受托任务,并提交完整的工作成果,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条,甲方将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的1%。

2、乙方应对承接业务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将扣服务费2%-10%,并限期整改:

(1)深度不足或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修改原成果或出具变更文件的;

(2)未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委托人合理要求进行的;

(3)评估报告不准确,提供的成果报告未经核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4)不执行国家及省出图管理规定,未在相应评估报告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资质证号章和注册师执业印章,没有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委托方: 承揽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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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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