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询价公告(关于医用口罩采购)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防疫物资(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采购物品

采购数量(只)

1

一次性医用口罩

20000

一、本项目的限价为2.4万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医用口罩经营资质,提供含经营医用口罩项目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潘新武  联系电话:13962899409。

3.报价文件构成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A.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一),报价表须另行密封附在报价文件里。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前密封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农干校0513-83213513。

地址: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

5.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00。


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要求:10只一包装,三层,有效期不早于2021年12月31日。

2.交货地址、交货期: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供货,否则按违约处理,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至指定位置。

3.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qidong.gov.cn/)予以公布。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合计总价最低者中标

七、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二0二0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一次性医用口罩项目

序号

采购物品

采购数量

(只)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一次性医用口罩




总价(大写):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