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合作镇原卫生院拆除工程(二次)补充通知
来源: 合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合作镇原卫生院拆除工程(二次)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补充以下条款:

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后,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并按照以下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标程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开标。

(1)投标人为二家或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为二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后,开标继续进行,并按照原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投标人只有一家或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后,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本工程中标价。

2、本工程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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