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国家税务总局启东税务廉政文化设计与氛围布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地 址: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896298958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法:0513-83109381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启东税务廉政文化设计与氛围布置项目
最高限价:25万元。最终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本项目只面对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下载磋商文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标书。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七、开标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11楼西会议室。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二Ο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