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启东市水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资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并有河道规划相关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包括项目实施、税金、成交服务费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铁骊
联系电话:0513-68263594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