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信息中心IT运维与科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
来源: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投标供应商: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则商务技术标中“企业信誉、企业资质”及“项目业绩、产品资质”等评分项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须提供原厂授权函。

3.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4.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