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吕四港化工拓展区消防车辆一期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吕四港化工拓展区消防车辆一期采购项目市场询价报价单》。
二、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3.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8小时内负责修复。若不能排除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品,保证设备能正常运作。
4.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于2025年7 月11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至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江大道99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62898564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810570782@qq.com。
5.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的价格、包装、运杂费(运抵现场)、改装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上牌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等费用。报价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所有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拟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预付合同款的30%;18吨泡沫消防车(国产)、供液消防车(24吨)交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总额的50%;18吨泡沫消防车(进口)、举高喷射消防车(≥62m),交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5%;余款在一年后(最后一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8.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报相关部门处理;(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