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服务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快速投产,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提升园区环境质量,按照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整体要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环境监管服务等相关文件精神,适应日益严格的环境管理要求,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并进一步加强对园区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本着源头控制、过程跟踪、综合评估、持续改进的原则,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提供“环保管家”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环保专家咨询服务、环保政策解读与培训、企业监督管理服务、环保技术保障、园区创新能力建设等,详见本公告服务内容部分。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园区管理提升服务
按照管委会安排,中标单位邀请专家对园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污染防治技术等咨询服务;依据“三线一单”和园区规划环评,对入园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对辖区内已投产排污单位,中标单位应邀请专家协助园区开展环境管理能力提升帮扶工作,对企业进行环保“全面体检”,包括对环评、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环境应急、自行监测、环保台账等管理情况进行指导,从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问题整改等多方面提供细致指导与治理措施,帮助企业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每家投产企业每季度帮扶指导不少于1次。
目前已投运企业名录包括:大唐、华峰、广汇、金丝楠膜、胜科、卫华、海力、海龙、宇盛、科东等,具体服务对象以园区实际动态管理名单为准。
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专家技术支撑
在突发环境事故或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时,确保专家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准确判断事件产生原因及影响,科学比对不同处置方案,辅助园区管理部门进行事态评估与决策,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3、环评全程跟踪服务
配备熟悉环评及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编制报告书(表)的在建项目,核查环保措施是否同步实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对已投产项目,重点核查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自主验收规范性。对核查中发现的降低环评等级、弄虚作假等问题,需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
4、监督管理辅助服务
由熟悉排污许可、总量核算、自行监测等政策标准的技术人员,在合同期内协助开展“审计式”核查。协助制定生态抽查方案,核查企业排污许可事项落实情况及环境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超标、超总量、监测频次不足等问题及时提供线索,为排查风险隐患、收集违法证据提供技术支持。每家投产企业每季度核查不少于1次。
配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上级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信访、纠纷等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一案一报告”。利用环境执法系统数据,协助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安排专人跟踪闭环整改落实情况,并协助完成行政处罚卷宗梳理、归档等工作。
5、VOCs综合整治提升
协助落实VOCs挂钩帮扶方案,深入企业车间,核查涉VOCs原辅材料台账、“一企一策”落实、工艺过程、废气废水处理及LDAR工作开展情况,指导企业高效运行VOCs治理设施,确保有效减排。根据启东市污染防治攻坚考核要求,分析园区月度空气质量指标(如PM2.5、AQI达标率、降尘量等),协助园区与相关单位沟通,提出改善建议。协助完善涉VOCs企业档案。每家投产企业每季度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
(6)大气污染管控巡查
开展常态化巡查巡防,响应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协助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指导企业细化“一企一策”。
(7)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提升
协助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管理计划、台账记录、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并进行评分。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分析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每家投产企业每季度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
(8)服务企业解决环保技术难题
邀请专家组织专业技术培训,上下半年各开展至少两次环境管理培训,内容涵盖三废治理、VOCs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设施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环保技术难题,组织专家现场帮扶解决。
(9)限制限量核算
对照园区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逐月核算辖区内企业大气和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完善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措施。开展2025-2026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上报,统计范围为园区内所有排污许可持证企业(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根据《江苏省工业源排放总量统计实施方案(试行)》及核算技术规范,对大气、水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进行全口径核算。
10、配合开展环保专项活动
配合上级及本级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执法、环保信访调处、汛期水环境排查、夜间执法巡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11、其他服务事项
协助园区对第三方运维项目(如智慧园区平台、自动监测站、污水厂等)的效果及质量进行跟踪评估。按照管委会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部署,完成其他新增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人员配备要求
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须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技术人员,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环保专业背景及不少于3年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经验,能够熟练配合开展上述各项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30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送达或邮寄的地址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江大道99号),联系人:陈天一,联系电话:18451097966。
2.报价费用说明: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等)、材料消耗费用、设备费、管理费用、专家费、会务费、差旅交通费、代理费及相关费用、考察费、打印费、就餐住宿费、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不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