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中关于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及为启东市人民政府按合同履约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及《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展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项目一共包含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江海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收集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个亿。

(二)工作依据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2.《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

6.国家相应规范标准。

(三)工作内容、要求及工作流程

1.子项数量。2026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涵盖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江海西线管网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紫薇河,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其他河道),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共计6个子项。

2.考核频次。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和建设主管部门日常管理要求,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运营期绩效考核由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临时综合绩效考核、巡查组成,每年度需进行4次巡查、检查评价工作。临时检查参照年度考核要求出具检查报告供建设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检查评价使用。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出具考核报告并报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查。为了增加各子项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各子项另需开展2次常规巡查,实现各子项每季度均有巡查或考核。巡查后出具巡查报告,巡查报告结论需一并纳入年度综合检查评价考核报告中。

3.考核内容

①江海西线管网工程。围绕项目管理、项目运维、项目实施成效及项目可持续性等重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出具考核报告。

②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一期。主要考核运维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养护成效、信息化管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开展情况;需抽取10%的农污设备进行1次水质检测。

③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紫薇河。考核河道水质改善、综合管理、设施改善项目管理以及社会参与评价等;河道设施维护、改善项目(生态及清淤)执行情况;设施维护、排水口情况;水体清洁、绿化养护、生态项目养护、闸站设施及配水工作等;考核社会参与度落实情况、管理成效及群众满意度情况。出具相关考核报告。

④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考核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台账管理、污水处理能耗成本、设备与仪表、安全管理、厂容厂貌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⑤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紫薇河除外的22条河道)。主要考核城市河道水质改善、综合管理、设施改善项目管理以及社会参与评价等;城市河道设施维护、改善项目(生态及清淤)执行情况;设施维护、排水口情况;水体清洁、绿化养护、生态项目养护、闸站设施及配水工作等;考核社会参与度落实情况、管理成效及群众满意度情况。需出具1次22条河道水质检测报告。

⑥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考核出水水质达标率,在线监测数据核查、人工取样检测报告分析;改造工程本身的质量和新设备、新工艺的运行效能,通过现场检查、运行数据审核、性能测试;改造后厂区的长期稳定运行能力,通过运行记录分析、能耗统计、模拟冲击试验;提标改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效益;环境影响、安全生产与社会效益,通过环境监测报告、安全台账、减排量计算、信访记录查询;文件档案审查、合规性检查。出具相关考核报告。

(四)验收要求

频率要求:巡查2次/年,临时性考核1次/年,年度综合考核1次/年。

每次巡查、考核结束,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相关报告,且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成果文件须通过专家复核确认。

(五)考核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能根据需求组织制定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能够组织统筹项目实施,对项目的人员、资金、进度和质量进行管理。

2.专家支持团队:根据项目进度配备人数,负责提供考核管理体系构建、项目工作报告审核等专业支撑,按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成果要求

(1)《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巡查报告》;

(2)《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临时检查考核绩效评价报告》;

(3)《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三、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启东市,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四、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单位。

五、约定事项:

1.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与服务成果相关的踏勘、会议、评审、咨询、验收、资料收集装订、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拟定付款方式:

待各项服务内容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后,经甲方审核同意一次性付清。

3.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51762487@qq.com),或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中心11号楼,联系人:顾主任,联系电话:0513-83250526。

4.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市场询价表(附件1)。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市场询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