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二、服务内容

以启东市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为单位,依据最新调查、统计资料,结合土地实际,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农用地价格因素修正、征地案例比较法和基准地价还原法等多种方法测算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形成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提交全部成果。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所涉集体土地。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项目主要成果包括文字报告、表格、图件和数据库等相关材料,须包含报上级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进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完成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4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收件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并取得启东市人民政府批复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市场询价表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询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