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电缆防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8-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吕四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就启东市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电缆防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暂定数量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及条件

工期

备注

1

电缆防盗报警器

9

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现场(以招标人通知具体地址为准)

启东吕四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完好

现场交货

暂定工期为2025年8月~2025年12月(该日期为暂定日期)

2

电缆防盗终端

(含3年流量)

31

3

电缆防盗报警系统

1

4

外置防爆声光报警器

3

5

4路经纬控制器

7

6

8路经纬控制器

1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采购人书面订单为准,中标单价不变,按实结算。

(二)采购设备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

1.电缆防盗报警器

(1)电缆防盗报警器安装在变压器配电柜里面,可根据需要扩展多个回路。

(2)每台报警器可管理4个终端设备,可任意拓展,不受数量限制,接线方便,提供反馈信号给每条检测电缆的终端;

(3)可在电缆无供电的情况下使用全天候24小时检测,白天路灯电缆无电时也可监控。

2.电缆防盗终端(含3年流量)

(1)报警方式:短信;发出短信之后会有电话响铃提示;

(2)接收报警信息:可设置5-10个手机号码;

(3)安装方便:无需改动现有线路,无需另外敷设通讯电缆(电线)。

(4)防水等级:电缆防盗终端安装在线路末端灯杆上,具备防水功能。

(5)内置手机卡(全网通),并开通短信功能。

(6)不管路灯是在开灯状态还是关灯状态,均能实现电缆防盗的报警。

(7)报警信息设定:监控电缆位置的描述、接受报警信息的手机号码等参数均通过短信或电脑端平台远程设置。

(8)报警响应时间少于3秒;报警响应时间定义为:从电缆被锯断到发出报警信息的时间(电信运营商网络延误的时间除外)。

(9)监控电缆数量:监控电缆路数不受限制,可任意扩容;每条输出的电缆末端安装一个电缆防盗终端。

3.电缆防盗报警系统

电缆防盗报警系统由现场终端(电缆防盗终端、电缆防盗报警器)、监控中心以及无线通信网络三部分组成。在监控中心软件平台的统一协调下,当监控中心接收到任何一台现场终端的报警信息后,即可迅速确定报警位置和故障电缆,并将报警信息发布给系统预先设置好的联系电话。路灯照明管理部门以及巡逻人员可以据此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电缆盗割行为。相关的报警信息还可以在计算机系统内留下记录,方便日后进行可追溯性管理。

4.外置防爆声光报警器

5. 4路经纬控制器

(1)标准导轨式安装,占4个模数位;

(2)提供4路16A继电器开关,每回路可独立控制3520W阻性负载设备开关;容性负载控制在1KW内;

(3)可设置回路多种场景控制策略,固定定时、天文钟经纬度、光控模式;

(4)具备多回路顺序延时启动功能,避免同时启动造成对电网的冲击;

(5)可执行全夜灯,半夜灯场景控制模式;星期模式;

(6)具有本机及远程编程、测试功能;

(7)自带应急开关按键,方便调试;

(8)回路状态液晶显示,开关状态一目了然;

(9)支持在线刷新程序;

(10)预留RS485通讯接口;

6. 8路经纬控制器

(1)标准导轨式安装,占8个模数位;

(2)提供8路16A继电器开关,每回路可独立控制3520W阻性负载设备开关;容性负载控制在1KW内;

(3)可设置回路多种场景控制策略,固定定时、天文钟经纬度、光控模式;

(4)具备多回路顺序延时启动功能,避免同时启动造成对电网的冲击;

(5)可执行全夜灯,半夜灯场景控制模式;星期模式;

(6)具有本机及远程编程、测试功能;

(7)自带应急开关按键,方便调试;

(8)回路状态液晶显示,开关状态一目了然;

(9)支持在线刷新程序;

(10)预留RS485通讯接口;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482.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已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固定单价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的材料价:包括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货物的运杂费: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含业主要求分多批次进行供货,同一批次卸货地点可以有多个地点,报价供应商考虑上述因素后进行综合报价)、有关部门的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包装费;③货物的安装费:含管线预埋、基础工程、高空作业费、塔吊费、安装调试、地面修复至原样、垃圾清运等)、现场相关配合费(含幕墙等);④风险费:原材料的涨价、政策性调整等风险;⑤如取得合同,对货物将支付的任何销售税和其他税费;⑥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现场环境、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委费(如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投标人考虑在报价内,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65%进行收取(单项招标代理收费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专家评委费按实支付。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附件、辅材、配件、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均须提供此项,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7)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别墅)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8月15日10时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快递送达时间,接收地点: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别墅),接收联系人:袁甜甜,联系电话:18505139964。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2025年8月15日10:00-10:30)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QQ群聊,群号为649401681,后由招标代理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拉入本项目开标群(群名称:开标),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投标人未加入本项目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七、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八、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以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为准,原厂质保期高于成交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3.供货与安装周期:暂定工期为2025年8月~2025年12月(该日期为暂定日期)。

4.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及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约定事项:

(1)货到指定地点经正常使用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产品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中文说明书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将向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其他检测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如在验收及检测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名确认,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验收及检测费用和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搬运、运输、上楼、检测、通讯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有在验收及检测过程中所破坏的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补全,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并按违约处理。

(3)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货物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需将现场打扫干净。

(4)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十、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

2.设备供货完毕,采购人审核供应商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确认量价款的80%。

3.设备安装完毕,性能测试合格,采购人审核供应商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确认量价款的95%。

4.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应付合同价的100%。

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吕四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13-80792589

地址:启东市陈涛路5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甜甜

联系电话:0513-83351660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

启东吕四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附件-启东市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电缆防盗设备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