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含测量、勘察)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含测量、勘察)即将实施,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备注:本次仅为招标前的市场询价,非正式招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含公安、海警、边检、海关功能为一体,工程位于长江口北支下段戤效港戤效河口下游左岸,建设趸船浮码头1座,停靠4艘65×11m的趸船。泊位数共13个,其中65m海巡艇泊位1个、26m巡逻艇泊位12个,泊位总长度549m。新建接岸引桥1座,配风暴提升架3座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遵照有关技术和规范要求,对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进行测量、勘察工作(达施工图设计深度),在此基础上开展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后续服务;负责委托设计审查咨询,承担审查会会务。

2.技术要求

(1)设计文件应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方案、设备、主要材料、工程量、工期和概算等;

(2)设计技术方案应在工可推荐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方案比选应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应选择安全、合理、经济的建设方案;

(3)设计技术方案应积极采用可靠、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4)工程造价测算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费用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

(5)设计工程图纸制图规范,图纸数量能够反映设计技术方案。

3.成果要求

《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告(报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二、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11日17:30前,需将市场询价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还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310441190@qq.com,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13584720066。

3. 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设计文件编制费等一切费用、利润、税金以及现行政府部门收费等。

4. 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在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并通过评审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40%;在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并通过评审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项目交工后,设计单位完成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剩余款项。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商务局

2024年3月6日

南通港通海港区启海作业区启东市长江水上综合执法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