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为积极发挥财政预算管理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高效率、高质量完成2024年区本级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和要求
(一)厉行节约,确保收支平衡。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启政办发〔2022〕45号)相关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不必要的项目,能缓则缓、该停则停。确保有限财力真正用到关键处,让部门过紧日子成为常态。增强财政保障和平衡能力,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持以收定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和尽力而为、量入为出,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根据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要求,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
(三)全面绩效,提升公开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优化财政政策及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引导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等次为“差”的项目,暂停后续预算执行。各部门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提高预决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硬化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经党工委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追加调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各项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压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职责。在巡视巡察、审计及财会监督检查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扣减当年并取消下年所涉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编制
1.支出项目类别
(1)人员类项目
①基础信息。党政办和财政局须及时维护“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与“财政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市财政局统一将“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中截至2023年8月30日的单位及人员信息导入“财政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作为2024年部门预算人员类项目等经费的重要测算依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根据基础信息及部门预算相关支出标准(见附件3、4),对一体化系统中《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表》的相关人员项目经费进行核对验算。
②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对经市考核办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人均定额或经审批的相关基数,编入各单位预算人员类项目,专款专用,不得列支其他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数与年初预算有差异的,按实予以结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缴纳部分),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按规定的基数及比例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单位总人数计算编制。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基数缴纳各项费用,不得任意扩大基数范围。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由单位按规定录入预算编制系统。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数,暂按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东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金管启东〔2020〕5号)执行。
③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贴。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统一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按照规定安排至管委会。
④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根据市委编办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限额,单位在“财政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维护人员信息。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启人社发〔2021〕43号)规定,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对未经批准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予安排经费。持续控减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原则上只减不增,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退休或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再新进此类人员,如确属工作急需,需在编办核编数内重新报政府批准。
(2)运转类项目
①公用经费项目
单位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限(定)额按照“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取数的人员数量及限额标准编制(见附件1、2)。单位应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在限额标准范围内编制预算。
单位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相关预算由管委会通过其他专项资金预留经费给予安排;单位按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备案)的留存车辆数及定额标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按符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行政级别、补贴标准,事业单位按符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的审批文件,经单位确认后,通过“财政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取数安排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列“其他交通费用”。
②其他运转类
a.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是指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普遍使用的支出项目,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费用、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业管理费、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政府购买劳务等。单位须严格根据资产存量情况及资产配置标准,从严从紧编制设备购置预算。移动硬盘、U盘、办公设备耗材等经费应在单位公用经费项目限额中列支,不单独编制。单位须按规定报送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的预算,在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内容和报送预算编制说明时应注明各项目名称、软硬件资产总额及运行费用组成、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属于上级系统等必要内容。在质保期内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不安排运行维护费。公众号、小程序等宣传内容的运营费用,不属于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用。单位原则上不得将公务活动、业务工作、日常宣传等通过政府购买劳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承办,财政不安排相关预算。
b.职能项目
职能项目要编制到一级职能明细子项目,子项目按支出用途细化到相应部门经济科目,并分别提供项目有关文件、批示依据,且各支出项目的经济分类中“其他**支出”不得超过该项目支出总额的10%。项目支出不得相互挤占。跨年度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分年度编制,不得一次性编入当年预算。职能项目除按人数、标准、合同等按实测算的项目外,结合运转情况压减20%以上。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启财购〔2022〕7号)规定,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数量、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采购组织形式、支付方式等。落实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将资产审核结果和政府采购预算有机结合。凡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进行无预算、超标准和超预算的采购。凡未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对金额较大、跨年度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按当年预计执行数编制预算。对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并已合同备案的历年政府采购结转项目,预算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将需在本年度支付的资金编入本年度部门预算。
3.绩效目标编制
部门预算“一上”时,所有运转类其他项目须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新增项目(政策)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能开展事前评估的新增项目(政策)一律不予入库审核。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报送,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下达,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依据。调整预算的,应同步调整并报送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二上”时,所有预算单位均需根据“一下”下达的预算额度,修订“一上”申报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同时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绩效目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财政局审核。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强化预算执行控制。严格执行党工委批准的预算,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对确需当年追加预算的事项,相关部门应于7~9月按程序提出申请,严格按批复执行。
(二)规范经济科目使用。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内调整所对应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的,由部门申请,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调整(不含“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之间、“款”级之间原则上不予调整。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和决算编制、公开等事项,均按部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时点。2024年部门预算“一上”的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以2023年8月30日的数据为准。
(二)部门预算“一上”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一上”阶段:2023年10月15日前,各部门需报送部门预算“一上”电子数据,并附纸质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的预算编制表(见附件6、7)。
2、“一下”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区预算审核小组审核后,将控制数下达至各部门。
3、“二上”阶段:2023年11月10日前,各部门根据“一下”收支预算总控制数等,完善2023年预算。
4、“二下”阶段:按市财政预算编制时间节点要求,根据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部门。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对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应及时督促完善。各部门预算(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报送财政局。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限额表
2.2024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限额表
3.2024年部门预算有关费用基数表
4.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支出标准表
5.2024年部门预算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6.2024年部门预算工作底稿
7.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
2024年部门预算运转类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限额表
项 目 |
单 位 |
金额(元) |
公用经费限额总额 |
元/人·年 |
15100 |
综合定额限额 |
元/人·年 |
12000 |
其中:公务接待费 |
元/人·年 |
700 |
培训费 |
元/人·年 |
560 |
会议费 |
元/人·年 |
240 |
其他综合限额 |
元/人·年 |
10500 |
福利费 |
元/人·年 |
1500 |
补充工会经费(定额) |
元/人·年 |
1600 |
说明:1.此表经费按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及限额标准测算。
2.培训费用于单位境内学习培训。因公出国(境)经费列入财政其他专项资金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不予编制。
3.其他综合限额指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办公费(含一般购置、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一般维修费等支出。
4.编外劳务人员综合限额按3600元/人·年(2600元综合定额限额,1000元福利费)核定。
附件2
2024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支出限额表
项 目 |
单 位 |
金额(元) |
|
其中:小汽车 |
元/车·年 |
33800 |
|
货车卡车(含客车)、面包车(含特种车) |
元/车·年 |
39500 |
|
公务摩托车 |
元/车·年 |
1000 |
附件3
2024年部门预算有关费用基数表
项 目 |
基 数 |
养老保险 |
一、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1.在职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警衔津贴、基础绩效奖、(职务工资+级别工资)/12 |
|
2.在职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绩效奖、(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12 |
|
二、事业单位 |
|
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护龄津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2 |
|
基本医疗保险 |
一、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1.在职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警衔津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12 |
|
2.在职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12 |
|
二、事业单位 |
|
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护龄津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2 |
|
工会经费 |
一、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1.在职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警衔津贴 |
|
2.在职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
|
二、事业单位 |
|
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护龄津贴 |
|
住房公积金 |
一、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在职公务员、工人:暂按通金管启东〔2020〕5号执行 |
|
二、事业单位 |
|
在职人员:暂按通金管启东〔2020〕5号执行 |
|
住房补贴 |
一、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1.在职公务员、工人:暂按通金管启东〔2020〕5号执行 |
|
2.离退休人员:上年底离退休费、生活补贴 |
|
二、事业单位 |
|
1.在职人员:暂按通金管启东〔2020〕5号执行 |
|
2.离退休人员:上年底离退休费、生活补贴 |
附件4
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支出标准表
项 目 |
安排标准 |
|
一、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 |
||
1.工会经费 |
2% |
基数 |
2.养老保险 |
16% |
基数 |
3.职业年金 |
8% |
基数 |
4.失业保险 |
0.5% |
基数 |
5.工伤保险 |
行政0.2%、事业0.4% |
基数 |
6.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
9%(含生育保险1%) |
基数 |
7.公务员医疗补助 |
4% |
基数 |
8.住房补贴 |
||
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
26% |
基数 |
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 |
26%(其中6%参照公积金管理) |
基数 |
9.住房公积金 |
||
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
12% |
基数 |
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 |
12% |
基数 |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495 |
元/人·年 |
1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
(1)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遗属 |
||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 |
1500 |
元/人·月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 |
1700 |
元/人·月 |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 |
1900 |
元/人·月 |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遗属 |
1050 |
元/人·月 |
(3)遗属为孤寡一人的 |
增发100 |
元/人·月 |
二、退休人员 |
||
1.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
26% |
基数 |
2.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 |
240 |
元/人·年 |
3.退休人员组织活动经费 |
1500 |
元/人·年 |
附件5
2024年部门预算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项 目 |
类别(规格) |
价格上限 (元/台) |
最低使用 年限(年) |
备 注 |
|
办 |
电脑 |
台式 |
4500 |
6 |
|
3500 |
|||||
笔记本 |
7000 |
||||
5500 |
|||||
打印机 |
A4幅面 |
2500 |
6 |
||
A3幅面 |
6000 |
||||
其他打印机 |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根据需要配备。 |
||||
复印机 |
中档复印机 |
10000 |
6 |
||
高档复印机 |
32000 |
文件制发量大的单位可配置 |
|||
速印机 |
速印机 |
25000 |
6 |
文件制发量大的单位可配置 |
|
投影仪 |
可移动投影仪 |
8000 |
8 |
||
固定投影仪 |
12000 |
||||
扫描仪 |
普通扫描仪 |
2500 |
8 |
||
高速双面扫描仪 |
12000 |
||||
传真机 |
传真机 |
2000 |
6 |
||
碎纸机 |
900 |
6 |
|||
数码相机 |
一般相机 |
2000 |
6 |
正常业务工作用 |
|
中档相机 |
4000 |
会议、接待用 |
|||
数码摄录机 |
6000 |
8 |
|||
电视机 |
3000 |
10 |
|||
空 |
分体空调 |
1匹挂机 |
2500 |
10 |
|
1.5匹挂机 |
3000 |
||||
2匹机 |
4000 |
||||
3匹机 |
5000 |
||||
4匹机 |
8000 |
||||
5匹机 |
10000 |
||||
办 |
办公室家具 |
级别 |
价格上限(元/每人每套)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
厅级 |
17000 |
15 |
|||
处级 |
11000 |
||||
科级及以下 |
6000 |
||||
会议室家具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价格上限(元/平方米)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600 |
15 |
|||
接待室家具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700 |
|||
其 |
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价格上限(万元)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
100以下 |
原则上不配备 |
||||
100-200 |
5 |
10 |
|||
200-500 |
8 |
||||
500以上 |
10 |
说明: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文件书柜、沙发茶几等。基建时有壁橱的办公室一般不再购置文件柜,没有壁橱的可另行购置。
附件6
启东经济开发区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底稿 |
|||||
单位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3年部门预算二下金额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一上申报 |
|
2024年一上填报金额 |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实施标准说明 |
||||
项目支出预算总合计 |
项目支出预算总合计 |
||||
一、运转类-其它项目小计 |
一、运转类-其它项目小计 |
||||
(一)、通用类 |
(一)、通用类 |
||||
1.办公设备购置 |
1.办公设备购置 |
||||
2.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2.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
4.物业管理费 |
4.物业管理费 |
||||
5.维修(护)费 |
5.维修(护)费 |
||||
6.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 |
6.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 |
||||
7.网络设施租赁费 |
7.网络设施租赁费 |
||||
8.房屋租赁费 |
8.房屋租赁费 |
||||
9.政府购买劳务 |
9.政府购买劳务 |
||||
(二)、职能类小计 |
(二)、职能类小计 |
||||
1、 |
1、 |
||||
2、 |
2、 |
||||
3、 |
3、 |
||||
4、 |
4、 |
||||
5、 |
5、 |
||||
6、 |
6、 |
||||
7、 |
7、 |
||||
8、 |
8、 |
||||
附件7
启东经济开发区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编制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总金额(万元) |
|||||||||
项目资金测算依据 |
|||||||||
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项目 联系人 |
电话 |
||||||
项目概况 |
|||||||||
项目申请原因、可行性(立项依据等) |
|||||||||
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时间等)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中长期目标 |
|||||||||
项目实施 单位意见 (盖章)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盖章)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表
一级指标及权重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一、决策 |
1.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
2.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理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明确 |
||
3.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科学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
二、过程 |
1.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到位 |
预算执行率 |
1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
2.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有效 |
||
三、成本指标 |
1.经济成本 |
财政拨款 |
|
四、产出类指标 |
1.数量指标*(可增行) |
||
2.质量指标* |
|||
3.时效指标* |
|||
五、效益指标 |
1.经济效益指标* |
||
2.社会效益指标* |
|||
3.生态效益指标* |
|||
六、满意度指标 |
1.满意度指标 |
单位满意度 |
≥90% |
备注:1.产出类指标必须全部填报;2.效益指标上必须填报一项。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填报申报表的项目为新立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名称应按照规范用语表述,如“××工程建设”、“××房屋维修”、“××会议”、“举办××活动”等。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注意同一项目在表与表之间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3.项目总金额及测算依据。(1)“项目总金额”栏填写项目概算总额;(2)“项目资金测算依据”栏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详细列举资金使用量的计算依据,对资金使用量相关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
4.项目负责人指负责此项目实施技术人员或分管领导。
5.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
6.项目申请原因、可行性(立项依据)。主要是对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项目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等的概述。
7.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时间等)。项目实施采取的措施、过程、完成时间节点等。
8.年度绩效目标。对于年度项目来讲,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达到的目标以及预期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9.中长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需要完成的中长期目标。
10.预算绩效目标一般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表示,包括质和量两方面,具有预测性、计量性和激励性等特点,需要用多个目标来描述。
11.绩效目标编制方法。预算部门(单位)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根据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确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计划和项目规划,设定项目预算绩效总目标、年度阶段性目标及预期实现进度,并制订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经济适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考量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表》
1.决策
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2.过程
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进行分析。
3.成本指标
反映项目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
4.产出类指标
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各方面反映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可达到的结果。
5.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产出类指标,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6.满意度指标
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结束),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