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隆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报告
来源: 启隆镇 发布时间:2024-02-21 累计次数: 字体:[ ]

二〇二三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财政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攻坚克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努力培植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099万元,超过全年967万元的目标任务,预算内财力结算收入3078.44万元,预算外收入3332.95万,共计6411.39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实现总支出6344.76万元,具体分项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87.24万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629.17万元,其中:(1)离退休人员房补费用56.09万元;(2)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86.71万元;(3)缴纳医疗保险44.33万元;(4)缴纳住房公积金、失业金130.75万元;(5)新型城镇合作医疗补助34.06万元;(6)发放遗属补助32.82万元;(7)支付机关绩效考核176.12万元;(8)一折通各类补贴发放镇负担部分68.29万元。

3.保障金(镇负担部分)支出769.15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项目支出2193.31万元,其中:(1)党政办支出279.13万元;(2)政府口支出352.57万元;(3)经济与发展局支出96.73万元;(4)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支出401.66万元;(5)财政局支出1.5万元;(6)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支出136.75万元;(7)建设局支出375.22万元;(8)综合执法局支出161.54万元;(9)兴隆、永隆、长岛社区支出44.35万元;(10)启隆镇学校、幼儿园日常经费支出84.93万元;(11)启隆医院支出84.93万元;(12)派出所支出30万元;(13)特勤支出144万元。

5. 资本性支出1765.89万元。

三、财政平衡情况

按现行市、镇财政体制结算,2023年度预算内收入3078.44万元,加上预算外收入3332.95万元,2023年度我镇可用财力合计6411.39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6344.76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过去的一年,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面临重重考验,受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急剧减少与刚性支出只增不减的矛盾非常突出,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镇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我们多措并举、服务大局,有保有压、节用裕民,全力压降“三公”经费,全力保障“三保”支出,财政运行保持相对平稳,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

二〇二四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我镇财政工作和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强化创新驱动,培植持续增长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三保”原则执行财政预算,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4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一)预算内财政收入预算

根据我镇经济发展现状和规模,以及财政体制的调整,税收增长将更加困难。经初步测算,2024年实现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预计为1200万元。在完成税收任务及土地三项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新财政体制测算,本镇财力分成预计约为1400万元。

(二)预算外收入预算

2024年本镇预算外收入预计为7290万元,其中:预算外本级收入52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

二、2024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2024年本镇的支出预算预计为8689.79万元,具体预算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5.5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预算的14.1%。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658.8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预算的7.58%,其中:(1)离退休人员工资费用57.85万元;(2)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09.03万元;(3)缴纳医疗保险70.4万元;(4)缴纳住房公积金、失业金等195.09万元;(5)遗属补助31万元;(7)一折通各类发放镇补贴65万元;(8)支付机关年度绩效考核130.5万元。

3.保障金及无地农民支出预算94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预算的10.91%。

4.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30.3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预算的40.63%,其中:

(1)党政办完成全年行政工作任务所需支出预算415万元(含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武和其它部门经费)。

(2)政府口完成全年行政工作任务所需支出预算510万元。

(3)经发局完成全年行政工作任务所需支出预算205万元,其中:招商经费190万元,其它部门经费15万元。

(4)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完成全年行政工作任务所需支出预算432.2万元,其中:人居环境提升维护198万元,水利防汛60万元,水利赔青32万元,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18万元,农业经费53万元,计生、残联15.1万元,退役军人10万元,殡仪馆相关经费4万元,民政经费18.1万元,其他部门经费24万元。

(5)财政局专项支出11万元。

(6)政法和社会管理局专项支出296.8万元,其中:综治经费134万元,司法经费10.8万元,网格经费50万元、平安法治联盟经费60万元,社区工作站经费42万元。

(7)建设局专项支出235万元,其中:控规编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100万元,环保经费50万元,国土经费35万元,其他部门经费50万元。

(8)综合执法局专项支出568.4万元,其中:城管支出247.4万元,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防违控违支出30万元,搬迁支出220万元,其他部门经费41万元。

(9)为民服务中心专项支出24万元。

(10)永隆、兴隆、长岛社区专项支出54万元。

(11)镇学校、幼儿园支出262.97万元。

(12)医院专项支出130万元。

(13)派出所支出41万元。

(14)特勤支出170万元。

(15)消防支出175万元。

5. 资本性支出预算232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预算的26.78%,其中:人居环境提升工程535万元,道路建设33万元,污水管网建设228万元,房屋评估15万元,路灯养护18万元,交通信号灯养护费7万元,基础配套建设管护150万元,新河港工程100万元,水利建设工程280万元,文旅项目270万元,零星工程2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1万元。

三、财政平衡情况

2024年按新财政体制测算,在完成国地税各项收入及完成土地三项任务的前提下,预算内分成财力预计为1400万元,预算外收入预计为7290万元,可用财力总额预计为869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支出总额预计为8689.7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