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6-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面反映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气象部门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聚焦公开重点,优化公开渠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5年,全年共在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3条,其中机关简介3条,公告公示2条,计划总结1条,统计信息14条,部门预决算信息1条,采购前询价1条,天气预报服务1条。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年共发布1900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答复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分类和公开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流程和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形成“多渠道联动、全覆盖服务”的公开格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推送气象预警、天气预报、科普知识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职责分工。强化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公开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公开内容完整性、发布时效性、答复规范性,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较少,公众理解度有待提升;二是专业队伍建设仍需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业务办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一是丰富解读形式,逐步推行“文字+图表+短视频”多元化解读模式,针对重点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解读产品;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业务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启东市气象局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