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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声明 (启东市启隆镇御江湾庄园2031幢203室、启东市启隆镇御江湾庄园2002幢101室、204室、303室、御江湾庄园2003幢104室、303室、304室)


来源 :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 2026-04-14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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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南通)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启东市启隆镇御江湾庄园2031幢203室、启东市启隆镇御江湾庄园2002幢101室、204室、303室、御江湾庄园2003幢104室、303室、304室《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记(南通)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