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北新镇老启东港外侧)


来源 :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 2025-08-13 访问次数 :
【字体 : 打印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北新镇老启东港外侧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启国用(2001)10400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不再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