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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来源 :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 2022-08-12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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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

建设单位: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协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刘如燕(2014035320352014320132000284)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于启东经济开发区镇牡丹江南路、西苑路东侧,新增占地面积53280m2,总投资额约48629.1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5000万元),主体工程新建晶圆(芯片)车间与封装、研发车间及办公楼各一栋,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年产6英寸芯片30万片、自封电力电子器件32.8亿只的生产能力,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启行审备[2022]2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应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严格按照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配建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雨水、污水收集处理须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中水回用比例不得低于30%。高浓度氟离子废水、高浓度硝酸盐废水、高浓度铵根离子废水须单独设置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并针对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理化特性,建议分别采取多级中和絮凝沉淀、折点加氯除氨等高浓度污染物预处理措施。

3.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空压机、制冷机组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环境敏感点,同时采取有效的隔音、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4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四周、危化品仓库罐区(应设置合理高度的围堰)、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环氧树脂地坪、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