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环土〔2020〕7号)的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制定、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将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督促启东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现将相关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分批进行公示。
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东成机电工具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飞虎针业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优扬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德威涂料有限公司地块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南通艾德旺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南通宝凯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南通方鑫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场地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天同精细化工(南通)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
启东市恒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