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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槐耳颗粒、槐杞黄颗粒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来源 : 启东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 : 2026-04-15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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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槐耳颗粒、槐杞黄颗粒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1166号;

建设单位: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周元强(03520250632000000152)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南苑西路1166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槐耳颗粒、槐杞黄颗粒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原辅材料,仅对现有槐耳颗粒、槐杞黄颗粒生产工艺中的清膏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更新相应设备和提取分离次数提高提取过滤、离心分离效率,从而提高槐耳颗粒、槐杞黄颗粒的产能。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厂新增年产槐耳颗粒2000万袋和槐杞黄颗粒2000万袋的产能。项目代码:2508-320681-89-02-857599。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3.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