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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我镇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确权问题,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权利人申请、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依据权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林华、朱小燕名下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予以公告。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启东市海复镇复兴路27号、复兴路39号1幢307室。经核查,林华、朱小燕实际长期使用上述两间房屋;因相关历史原因,目前该两间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产权确认结果
现初步确认该两间房屋产权属于林华、朱小燕共同所有,拟同意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
三、公示期限及异议处理
本公告公示期为90日,公示期: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告确认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异议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权属证明等佐证材料,向海复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协助林华、朱小燕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海复镇复兴路788号)
联系电话:0513—83481233
特此公告。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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