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惠萍家园12幢3单元2006室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8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建华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