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慧俭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启东市汇龙镇彩臣巷31号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启国用(2004)085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不再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慧俭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