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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明康德研发中心(二期)扩建项目


来源 : 启东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 : 2025-07-11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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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药明康德研发中心(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经济开发区科创路西、钱塘江路北

建设单位: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经济开发区科创路西、钱塘江路北侧现有项目区域内,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20681MA1WF6UK07002X)。本次扩建拟投资额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六号、七号车间,公辅工程新增1台18t/h备用燃气锅炉,贮运工程淘汰现有项目中部分储罐建设内容,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并部分优化改建,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2506-320681-89-01-574406)。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以新带老”,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环境管理体系,研发实验应优先采用污染少、环境风险低、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产品物耗、能耗及污染物去除率等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启东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实验室、动物饲养及实验中心、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部布局,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东环境敏感区域,选用设备应考虑消声设施或配建减振、隔声等治理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相应3类、4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实验车间、罐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及危废仓库等重点防渗区采取地面水泥固化、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并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业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