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了我市市域内历史建筑普查,且就普查的历史建筑事项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综合反馈情况,拟申请第一批3处建筑申报为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3-68635604。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4日